(2017年12月16日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)
一、专业委员会成员总则条件:
①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②承认并拥护本会的章程,自愿加入本会,并按时交纳会员费。
③以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中青年专家为主;
④无不端学术记录;
⑤热心本专业事业,入会后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;
⑥青年专业委员会候选人年龄不能超过45岁。
二、专业委员会成员细则条件:
(一)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
①具有高级职称;
②在三家甲等医院或地市级医院以上工作;
③当地学术带头人;
④热心本学会工作
⑤年龄不超过65周岁,且能任满一届。
2、常务委员
①具有高级职称;
②在县级医院以上工作;
③科室主任或副主任;
④热心本学会工作;
⑤年龄不超过60周岁,且能任满一届。
3、委员
①具有中级以上职称;
②在县级医院以上工作;
③科室骨干技术力量;
④热心本学会工作;
⑤新增委员年龄一般不宜超过56岁,连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