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 | 会员中心 | 我要投稿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规章制度 > 学术制度

山东省疼痛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候选组成人员标准

时间:2017-12-18 15:37:41  来源:  作者:

  (2017年12月16日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)

一、专业委员会成员总则条件:

  ①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
  ②承认并拥护本会的章程,自愿加入本会,并按时交纳会员费。

  ③以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中青年专家为主;

  ④无不端学术记录;

  ⑤热心本专业事业,入会后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;

  ⑥青年专业委员会候选人年龄不能超过45岁。

二、专业委员会成员细则条件:

(一)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

  ①具有高级职称;

  ②在三家甲等医院或地市级医院以上工作;

  ③当地学术带头人;

  ④热心本学会工作

  ⑤年龄不超过65周岁,且能任满一届。

2、常务委员

  ①具有高级职称;

  ②在县级医院以上工作;

  ③科室主任或副主任;

  ④热心本学会工作;

  ⑤年龄不超过60周岁,且能任满一届。

3、委员

  ①具有中级以上职称;

  ②在县级医院以上工作;

  ③科室骨干技术力量;

  ④热心本学会工作;

  ⑤新增委员年龄一般不宜超过56岁,连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。

来顶一下
返回首页
返回首页
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
用户名: 密码:
验证码: 匿名发表
推荐资讯
相关文章
    无相关信息
栏目更新
栏目热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