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8年3月11日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财会法规和政策,制定本学会的财务会计制度、规定和办法,组织、督促相关人员的贯彻执行;负责解释、解答与学会的财务会计有关的法规和制度。
二、办理学会各种现金收付业务、费用报销业务、银行结算业务。
三、审核学会的原始凭证和办理日常的会计业务,编制学会的记帐凭证,登记会计帐簿。
四、负责财政厅会员费等有关费用的收缴、征收、统计和管理工作。
五、编制学会的财务报表与工资报表;
六、保管学会现金并定期检查学会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帐实相符,保管各种银行凭证。
七、按照学会印章管理制度,负责财务章与发票章保管与使用,保管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。
八、负责与税务、财政、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申报、年检、证件更换以及涉税等相关事宜。
九、负责财务软件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及定期资产清查。
十、搞好财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,组织财务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