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刚刚闭幕的济南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,山东省疼痛医学会理事、济南市政协委员、山东省立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卢林提出了关于修改《济南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》的建议。
卢林指出,在全市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,提高救治效率是保障市民健康的重要方面。建议对《济南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》修改补充,立法为《济南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》。建议:一要坚持以院前急救、院内急救和社会急救“三位一体”的急救医疗服务理念为立法指导思想,力求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难点问题,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全面提升急救医疗服务水平。二要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急救医疗服务工作的领导、院前院内有序衔接的急救医疗网络和服务体系。三要积极引导社会急救。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,强调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,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发扬人道主义救助精神,为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创造条件。四要明确特定人员急救培训和普及性急救培训的要求。政府积极部署在大型公众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,经过培训的人员可以使用自动除颤仪等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。